第114章(2/2)

    表格

    等等。

    ≈ot;那她死后,股份给谁了?≈ot;

    沈砚清的眼神,冷了下来。

    整个7·15大案,从一开始,就是一个局。

    张建国、沈辞。

    ≈ot;沈队,≈ot;他把一份打印出来的资料拍在沈砚清桌上,≈ot;全查出来了。≈ot;

    所有人齐声应道。

    第一页,是陪审团七个人的完整名单。

    如果这一切都是林婉宁设计的呢?

    ≈ot;我一开始也觉得奇怪。≈ot;陆星说,≈ot;毕竟当年舆论都在说证据有瑕疵。但是我去法院调了原始档案——确实是五票有罪,两票无罪。而且那五票里,有四个人是在最后一周改的主意。≈ot;

    她的股份由林语初继承。

    ≈ot;刘芳投的是有罪票?≈ot;她抬头问。

    陈伟民、李梅、陪审团、甚至当年的她自己——

    如果这是真的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沉默了。

    马国强、赵慧兰、孙富贵、李淑芬、刘芳——

    ≈ot;对。≈ot;陆星点头,≈ot;占股60,是最大股东。林婉宁占股30,还有10是其他小股东。≈ot;

    ≈ot;她是星辰科技的董事长?≈ot;沈砚清皱眉。

    沈砚清的手指,停在第六行。

    第二页,是林雅琴的资料。

    沈砚清拿起资料,一页一页地翻。

    而现在,十年过去了。

    所有人,都是她棋盘中的棋子。

    五比二?

    雨下了一整夜。

    所以林雅琴死了。

    不是说当年争议很大吗?

    林雅琴,女,1979年生,2016年去世,享年37岁。

    赵慧兰52小学教师无罪

    2014年,与妹妹林婉宁共同创立星辰科技,任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。

    一个d布的局。

    她顿了顿。

    陆星熬了一整夜,眼睛里布满血丝,但整个人处于一种亢奋的状态。

    ≈ot;对。≈ot;陆星点头,≈ot;法院的档案里有记录,七个人,五票有罪,两票无罪。刘芳是五票之一。≈ot;

    雨,终于下了。

    窗外,一道闪电划过。

    他顿了顿,看了林语初一眼。

    ≈ot;这些股份现在都由林婉宁代为管理。≈ot;陆星说,≈ot;因为林语初那时候才19岁,还在上大学。林婉宁作为她的监护人,代管了所有股份。≈ot;

    五票有罪。

    姓名年龄(当年)职业投票结果

    那陈伟民,可能真的是被冤枉的。

    ≈ot;好处多了。≈ot;沈砚清冷冷地说,≈ot;有人替她顶罪,她就可以逍遥法外。而且——≈ot;

    刘芳50会计无罪

    马国强48工厂工人无罪

    ≈ot;理论上,林语初满22岁就应该交接了。≈ot;陆星说,≈ot;但是我查了一下,直到现在,星辰科技的实际控制人还是林婉宁。≈ot;

    ≈ot;代管到什么时候?≈ot;沈砚清问。

    张建国53外科医生有罪

    紧接着,雷声滚滚。

    她甚至有一种预感——

    ≈ot;很有可能。≈ot;陆星点头。

    神经药理学博士,前滨城大学医学院副教授。

    ≈ot;是!≈ot;

    五个投有罪票的。

    沈砚清翻到下一页。

    ≈ot;陈伟民进去了,就没人能替自己辩解了。≈ot;

    但实际上,都落到了林婉宁手里。

    李淑芬49医院护士无罪

    第二天早上,雨停了,天还是阴的。

    四个人改主意。

    ≈ot;你的意思是——≈ot;林晚的声音有点发紧,≈ot;那四个人本来是要投无罪的,结果被人做了工作,最后改成了有罪?≈ot;

    何止是脱不了关系。

    杀了自己的亲姐姐。

    刚好就是死了的那四个。

    陪审

    两个投无罪票的。

本章已阅读完毕(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)

    沈辞31企业家有罪

    2016年8月,死于车祸。

    她终于要掀开盘子了。

    ≈ot;等等,≈ot;陈屿凑过来,≈ot;我记得当年媒体都说这个案子争议很大,差点判无罪。怎么档案里是五比二?≈ot;

    ≈ot;给了她女儿林语初。≈ot;陆星说,≈ot;因为她立了遗嘱,所有财产都由独生女林语初继承。但是——≈ot;

    孙富贵54机关干部无罪

    ≈ot;可是为什么?≈ot;周扬不解,≈ot;为什么要让陈伟民被判有罪?如果真凶是林婉宁,她把陈伟民送进监狱,对她有什么好处?≈ot;

    ≈ot;都动起来。≈ot;沈砚清转过身,看着所有人,≈ot;这个案子,比我们想象的更大。每个人都打起精神。≈ot;

    如果林雅琴的死不是意外呢?


努力加载中,5秒内没有显示轻刷新页面!

  • 上一页

  • 返回目录

  • 加入书签

  •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