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前因(h)(3/3)
他右手搂着金宝鸾,轻轻拍打她的肩膀,左手已经拿起大哥大,按下一串号码。
电话响了两声,那头接起来。
“霍先生,我,江继笙。”
两人寒暄了几句,也就挂了。
金姐忙问:“怎么样?能拦住吗?”
江继笙把大哥大往茶几上一搁,人往沙发里靠:“天要下雨,女儿要出嫁,你拦得住?人已经在飞机上了。”
金姐一听,脸色都变了:“那怎么办?”
“无妨。”江继笙摆摆手,“我已经同他打过招呼,说是我家的小孩。他自会让霍肇珩多多关照。他们霍家心里有数,不至于为了个女孩,同我撕破脸。”
“可我还是放心不下……”
“哼。”江继笙冷笑一声,“你的女儿离了这么一会儿就放心不下,对我倒是可以几年不闻不问,金宝,你真有自己说的那样,拿我当命?”
金姐眼眶一下红了。
“笙哥,你扪心自问,这些年你给的钱,我有哪一分花在宝珠身上了?我的宝珠在庙街买本书、买份报纸,都要自己勤工俭学。你现在倒反过来怪我爱她多过偏心你?”
江继笙眼看她又要落泪,忙把人搂进怀里,温言软语地哄着:“好好好,是我老糊涂,是我说错话。怪我都怪我。可那宝珠自己不愿意嫁给耀宗当少奶奶,也能怪我?她要是没拒绝求婚,别说买报纸,就是买间报社送她,不就一句话的事?”
金姐抹了把眼睛:“说得好听。你别当我不知道,你向来都不喜欢宝珠。”
“不是你给我生的种,我是喜欢不起来。”江继笙倒也不瞒,“更何况,那丫头从小心思重,心眼多,书读得厉害。要真嫁给耀宗了,日后肯定是要进公司的。凭着耀宗对她那股稀罕劲儿,不用等我死,这公司迟早得姓陈。”
金姐挣了一下:“都是一家人,你分那么清楚做什么?更何况耀宗又不是傻的。当初同宝珠分开后,不也是干脆利落,再没纠缠。怎么到你嘴里,就成要改姓了?”
一提到江耀宗,江继笙就头疼。
“那孩子……我倒希望他是个傻的。现在公司洗得差不多了,我原本想把那些灰的、黑的,见不得光的,暂时还不能完全切割,总得有人来接手。他不愿意。现在翅膀硬了,飞到澳门去了,还想把生意做到公海上去。说起来,这里头你那女儿也出了不少力。我就说她是个不省心的吧。”
金姐气道:“她从小要强,辛辛苦苦读了这么多年书,自然有自己的想法。你不让她进你江家的公司,还不准外头的公司用她了?”
“我哪有这本事。”江继笙叹气,“当年你死活拦着不让我送她出国,现在好了,她到底是出去了,你想拦也拦不住了。”
金姐怔了怔,眼神黯下来:“是啊……孩子都大了,都有自己的想法了……”
江继笙伸手,把她耳边一缕碎发别到耳后:“这么多年,辛苦你了。”
金姐苦笑:“这么多年都过来了,还说什么苦不苦。”
江继笙捏着她下巴,拇指在她嘴唇来回揉,笑道:
“往后做江太,日日俾甜嘢你食。”
程天朗来接的时候,已经是半夜。江继笙抱着睡熟的金宝鸾坐在后座,程天朗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,请示道:
“江先生,现在回哪里?”
“回半山别墅。”
“好。”
车子启动,滑出夜色。江继笙把外套轻轻披在金宝鸾身上,开口道:“这三年,辛苦你了。”
“江先生,不辛苦。”
“当年你大佬阿贺不明不白死在街头,人人都说是耀宗派人做的。没多久,那些人在耀宗求婚当天动了手,把他未婚妻伤到了脑子。我知道里头没你的事,可你还是借着阿九那件事退了社团,如今又去帮耀宗,可是觉得委屈了?”
“江先生误会了。”程天朗如常回答:“我没有半点委屈。如今帮耀宗,不过是想攒点老婆本。”
江继笙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。
话说到这份上,他也不再多问。
有些事,彼此心照不宣就行。
当年程天朗心如死灰,没了心气,整天浑浑噩噩,只想离开社团,离开香港。
正巧,名伶宾馆那里缺了个暗中照看的人。金姐母女俩最怕同和义联扯上关系,江继笙当时又正值话事人换届,手上全是麻烦,也不敢把这对母女放在明处。他需要一个人,悄悄盯着名伶宾馆,不出事就行。
江继笙暗里找到程天朗,透了风声出来,除了护着那对母女,不会再把江湖纷争牵扯到他身上。万一自己哪天死了,会安排他和那对母女一起离开香港,再给他一笔钱,够他过活后半生。
程天朗本来只想走,可听到“名伶宾馆”四个字,想起很多年前,在庙街巷尾,那时他满身是血,太阳落在女孩白衬衫上,他也不知道那是不是天使。
只那一眼,他记了很多年。
于是,他答应了江继笙。
留在了庙街,当个街头烂仔。
一开始他也犯难,要怎么才能成天守在名伶宾馆,还不引人注意,不让人疑心他同和义联还有关系。
就在这时候,becky出现了。甘姐手中的大将,到庙街做最廉价的站街女,还死活要做他马子。
有意思。
他顺势做了becky的“男人”,一个吃软饭的四九仔,白天在旅馆前台附近打转,晚上帮becky看场。
于是,一个夺位失败、死了大佬、被太子宗赶到庙街、靠女人卖逼养活的程天朗,就这么在名伶宾馆里守着他的天使,一守就是三年。
这三年,是他这二十六年人生里,最幸福的三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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